商家入驻协议

版本编号:WZDT-MER-2026-V1.0 | 生效日期:2026年8月21日 | 平台运营方:物产中大(浙江)数字贸易科技有限公司

首部

甲方(平台方):物产中大(浙江)数字贸易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彭埠街道九和路325号物产天地中心1幢302室-2
客服电话:0571-85778906 | 电子邮箱:chenmy4@wzgroup.cn

乙方(商家):通过"物产中大(浙江)数字贸易科技有限公司"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提交入驻申请,并经甲方审核通过,在本平台开设店铺、发布商品信息并开展商品销售活动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合法经营主体。

鉴于乙方拟依托本平台开展网络经营活动,甲方同意依据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提供平台技术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入驻及经营相关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协议目的与协议效力

1.1 本协议是乙方与甲方就乙方入驻本平台、开设店铺、发布商品信息、开展食品等商品销售及相关经营活动所订立的权利义务协议。

1.2 乙方通过线上点击确认、上传加盖印章的协议文本或以其他方式确认本协议的,即视为乙方已充分阅读、准确理解并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本协议自确认之时起在甲方与乙方之间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乙方特别确认,对以显著方式提示的免责条款、责任限制条款及争议解决条款,甲方已依法履行提示与说明义务。

1.3 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变化、监管要求及平台经营需要对本协议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将在平台以公示方式提前不少于七日通知乙方。修订公示期满后乙方继续使用平台服务的,视为接受修订后的协议;乙方不予接受的,应当停止使用平台服务并按本协议约定申请退出。

1.4 本协议项下甲方已公示的平台规则、《平台规则》及其他公示规范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公示规范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但有利于消费者或商家的除外。

第二条 入驻资质要求

2.1 乙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合法经营主体,具备开展网络商品销售活动所需的民事行为能力、履约能力及责任承担能力。

2.2 乙方应根据所经营类目向甲方提交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资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 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涵盖拟经营的商品类目;
  2.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3. 从事食品销售经营的,应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凭证;从事食品生产的,应持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对应品种明细;经营酒类商品的,还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酒类商品流通管理的相关规定;
  4. 所售商品为进口食品的,应提供与所售商品对应的报关单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以及符合我国要求的中文标签等资料;
  5. 经营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的,应提供相应的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
  6. 甲方根据类目管理、风控审核合理要求提供的其他资质文件。

2.3 乙方保证其提交的全部资质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在入驻经营期间持续有效。前述材料发生变更、到期、被吊销、撤销或注销的,乙方应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完成更新;因乙方迟延通知或更新导致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4 甲方有权对乙方入驻申请及资质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周期一般为三至五个工作日;甲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类目管控及风险防控需要同意或拒绝入驻申请。审核通过的,乙方即可在平台开设店铺并开展经营。

2.5 乙方以虚假资质材料骗取入驻资格的,甲方有权立即关闭乙方店铺、终止本协议,并保留依法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第三条 甲方服务内容与乙方权利

3.1 甲方依托本平台向乙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信息发布、商品展示、交易撮合、订单管理、支付结算通道接入等技术性、平台性服务。

3.2 甲方不参与乙方商品的生产、采购、定价与交付,不对乙方商品的品质、数量、权利状况作出担保;但法律法规规定平台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除外。

3.3 乙方在遵守本协议及平台规则的前提下,享有下列权利:

第四条 乙方义务

4.1 信息真实义务:乙方发布的商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品名、品牌、规格、净含量、配料、产地、保质期、储存条件、价格、库存)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含有虚假、引人误解或夸大的内容,不得对商品作与实际不符的宣传。

4.2 合规经营义务: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平台规则,不得销售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商品,不得实施价格欺诈、虚假宣传、刷单炒信、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4.3 履约义务:乙方应按照订单约定及向用户公示承诺的时间、数量、质量、包装及配送方式交付商品;因乙方原因无法履约的,应及时与用户协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4 账号管理义务:乙方应妥善保管其平台账号、密码及相关凭证,对以其账号实施的一切行为承担责任;发现账号被盗用或存在异常的,应立即通知甲方。

4.5 税务义务:乙方应依法向购买方开具发票,并自行承担其经营活动依法应缴纳的各项税费。

4.6 个人信息保护义务:乙方仅可为履行订单、售后服务所必需的目的处理用户个人信息,不得超范围收集、使用、泄露、出售或以其他方式非法提供用户个人信息,并应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信息安全。

第五条 商品质量与食品安全责任

5.1 第一责任人:乙方是其销售商品质量与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乙方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义务,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5.2 质量标准:乙方销售的商品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产品质量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等规定,营养标签应符合《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等规定,不得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成分等内容。

5.3 保质期管理:乙方不得销售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对临近期限食品,乙方应依法依规明确标注并妥善处置。

5.4 冷链管理:销售需冷藏、冷冻的食品,乙方应确保商品在储存、运输、配送全过程中持续处于规定温度环境,并按规定留存温控记录;因冷链断裂导致商品变质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5.5 召回与应急处置:乙方发现其销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立即停止销售、告知相关用户、依法召回并处置,同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对相关商品作下架处理,并依法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6 责任承担:因乙方商品质量或食品安全问题导致用户或第三人损害的,由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惩罚性赔偿责任);甲方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先行向用户赔付的,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并有权从乙方待结算款项或保证金(如有)中划扣相应金额。

第六条 交易、结算与费用

6.1 用户通过本平台提交订单并完成支付的,订单即告成立并生效,乙方应按订单内容及承诺时效履行交付义务。订单成立后因乙方原因取消或无法履约的,乙方应依法向用户承担违约责任。

6.2 甲方为乙方提供交易款项的代收代付服务。结算周期、结算方式及平台技术服务费(或佣金)费率,以双方另行确认的费率表或平台届时公示的结算规则为准;费率调整的,甲方将提前不少于七日公示。

6.3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结算账户信息,并保证其在结算期间持续有效;因乙方账户信息错误、状态异常导致的结算延迟、失败或资金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4 发生退款、赔付或依据本协议应由乙方承担款项的情形时,甲方有权从待结算款项、保证金(如有)中直接划扣;不足划扣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补足。

6.5 结算款项的支付以用户确认收货、交易完成且无未处理完毕的售后争议为前提;存在争议的部分,可在争议解决后结算。

第七条 违规处理

7.1 乙方违反本协议或平台规则的,甲方有权视违规情节轻重,单独或合并采取下列措施:

7.2 乙方涉嫌违法犯罪的,甲方将依法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取证。

7.3 乙方对违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平台规则向甲方申诉;申诉期间不停止处理决定的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4 甲方的处理措施不减免乙方依法应向用户或第三方承担的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协议的中止、变更与终止

8.1 乙方有权申请退出平台;乙方应先行处理完毕全部未完结订单、售后事项及结算事项,甲方在核实后为其办理退出手续。

8.2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中止或终止向乙方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并书面(含站内通知、电子邮件)通知乙方:乙方资质失效或被吊销;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平台规则;乙方被监管部门处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依据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应当中止、终止的其他情形。

8.3 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平台服务、下架全部商品,并继续处理终止前已成立订单的交付、售后与结算事宜;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终止前已产生的付款义务、责任承担及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九条 保密与知识产权

9.1 双方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用于本协议目的之外的用途,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监管机关依法要求的除外。

9.2 乙方保证其在平台发布的商品图片、文字描述、商标及其他内容拥有合法权利或已取得权利人有效授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由此引发纠纷或造成甲方、用户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9.3 乙方授予甲方在本平台运营、推广及技术实现所必需的范围内使用、展示其发布的店铺及商品信息的权利;乙方退出平台或相关商品下架后,甲方可继续为处理已成立订单、售后及争议解决之目的保留并使用相关信息。

9.4 "物产中大(浙江)数字贸易科技有限公司"及平台相关标识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使用或注册与之相同或近似的标识。

第十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0.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

10.2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将争议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或者在双方未能就仲裁解决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1.1 甲方依据本协议向乙方发出的通知,以站内信、页面公示、乙方预留电子邮箱或联系电话等方式送达的,即视为有效送达。

11.2 本协议任何条款被认定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双方应以最接近原条款目的的合法有效条款替代。

11.3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法律法规及平台规则执行;均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1.4 本协议以简体中文书写。乙方以电子方式确认本协议的,电子确认记录即为协议成立与生效的有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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